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食闻天下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五粮液回应“自园春”上黑榜 称产品据老国标生产
2012年01月20日 来源:网络 浏览:  

  日前,广东省工商部门检出五粮液旗下一款产品酒精度等指标不及格,并认为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五粮液方面昨日解释,有关产品是按照当时的旧国标生产的,经长期存放会出现水解现象。这起风波还引发业内另一关注点:五粮液高层对旗下“子孙”品牌掌控程度到底有多高。

  针对沸沸扬扬的五粮液旗下产品上黑榜事件,在经过近一周的自查后,昨日五粮液方面终于首度正面回应事件。五粮液方面指出,“自园春(特酿)”酒是五粮液公司1998年出厂的产品,现已停产。对于被广东省工商部门检出酒精度等指标不及格问题,五粮液方面解释有关产品是按照当时的旧国标生产的,经过长期存放会出现水解现象。

  昨日,五粮液集团公司、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发酵研究院共同发出了说明。这份说明表示,“自园春(特酿)”酒是五粮液公司1998年出厂的一款产品,不是“五粮液”,五粮液公司于2000年已不再生产和出厂“自园春(特酿)”产品,被抽检的经销商处此产品仅现存4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测的“自园春”产品是1998年生产出厂的低度白酒,该产品执行GB11859.1-89版低度浓香型白酒标准。

  “由于低度白酒经长期存放会出现水解现象,会对酒精度、总酯、总酸类指标产生影响,但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该产品货架期长达十多年,期间各种影响酒体质量变化的因素无法有效追溯,因此,科学判定应慎重。”说明指出。

  据广东省工商局网站早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阳春市悦隆烟酒行经销的自园春酒(特酿)(生产日期:1998-11-17,规格型号:500ml/瓶39%vol)被检出酒精度、总酯不合格。

  此前,广东省工商局分析,酒精度偏高或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白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更大的利润,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

  新老国标规定不同

  昨日,记者翻看了说明所引用的白酒标准,是1989年11月经过批准并在199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当中对酒精度的规定只有“优级”一个级别,标准是“35.0-39.0%(V/V)”。这和新国标(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规定的有明显的区别,在新国标中,高度酒、低度酒的酒精度分别作出了明确,为41%~68%、25%~40%。

  焦点

  五粮液对“子孙”品牌掌控力度有多大

  记者了解到,这起由14年前产品引起的质量风波事件引发出业内的另一个关注点是,一手开创贴牌酒模式的五粮液高层到底对旗下子品牌、孙品牌掌握程度有多高。在接受本报查询时,五粮液的一位联系人表示尽管五粮液曾大量开发贴牌产品,但他一口否认会存在对品牌都数不来这样的“乌龙”。

  针对贴牌模式,五粮液进行过改革。据中投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2003年后五粮液开始精简品牌,优化产品组合,即树立五粮液1个国际性品牌,9个全国性品牌,8个区域性强势品牌,逐步砍掉销量不佳的开发品牌。

  中投证券表示,鉴于这个体系依旧庞大,五粮液其后再出招“减负”,确立重点打造五粮液、六和液、五粮春、五粮醇、尖庄等几种产品。据悉,2010年五粮液品牌占销售收入约70%,剩下的30%收入由其他品牌贡献。

  受益于9月初提高出厂价,五粮液本周的业绩快报显示,201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1.92亿元,同比增长40.9%。昨日该股收报30.56元或涨1.13%。

[编辑:Swin]
推广信息
“深圳饮食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idri@szeat.net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service@szeat.net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深圳饮食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深圳饮食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报料热线:0755-83268096 广告联系:0755-83268082 邮件:service@szeat.net
主办单位 | 深圳市美食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深圳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 深圳市巨邦企业总公司
联络函 | 联系方式 | 公司介绍 | 法律声明 | 资质证书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深圳市美食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6556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