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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启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网络 浏览:  

  遭遇食品安全事故如何索赔?12月11日,长沙市政府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标志长沙正式启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试点。现场,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为首批38家参保企业、单位签发了保险单。

  此次试点企业涵盖了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部分生产企业和学校,并将逐步推广到食品药品各个领域,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承担试点任务的人保财险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食品流通业分别开设了适应湖南地区的专属保险产品,将企业的非故意、非恶意、无法控制、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纳入保险赔偿范围,同时承担给食品消费者造成的身体检查和产品检测费用。

  以食品生产企业为例,其投保额按其年度销售额的规模确定。消费者一旦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每人最高可获得25万元赔偿,其中包含医疗、检测费用,以及法院判决企业承担的精神损失费。值得一提的是,首次将经法院判定的“精神损害”纳入其中。

  此外,还将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赔偿。以在校学生2000多人规模的学校为例,一年的赔偿限额为20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包含了伤亡补偿及医疗费补偿。

  这些情况可由保险赔付

  餐饮业及流通领域

  试点领域分为:学校、单位、工地食堂类;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农村家宴类三个部分。

  ①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亡和医疗费用;

  ②因餐饮企业购买的食品原材料存在隐患,导致消费者食用后造成人身损害;

  ③因第三者的故意行为使得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存在隐患,导致消费者食用后造成人身损害;

  ④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经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

  ⑤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食品流通领域

  以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为重点参保对象。

  在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食品生产企业

  ①疏忽过失或食品混有异物。

  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材料遭受土壤、大气、水等环境污染以及核辐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出现重金属、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国家暂无相关行业标准,致使其生产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④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加工食品,或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存在保险合同列明的情形,但未造成消费者明显人身伤亡,因此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食品安全检验和消费者健康检测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⑤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编辑: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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