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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和酸奶同吃并不会产生致癌物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网络 浏览:  

火腿与酸奶同食可致胃癌,这个说法您听过么?最近它在网上流传得挺火,还有电视媒体到处传扬,杂志报刊也没少渲染。然后问问,您信吗?

不管您信不信,反正大部分人是信了,因为它的说法实在听起来相当“科学”:“由于火腿及腌制品中含有硝酸盐,在乳酸菌的作用下可还原成亚硝酸盐,在唾液中硫氰酸根催化下,产生致癌物,可能引起胃肠、肝等消化器官癌变。因此,吃含有硝酸盐的食物前后1小时不宜饮乳酸饮料。”

但是营养专家解释说,短短91个字中存在许多科学错误。

火腿和酸奶同吃并不会产生致癌物

错误1:

火腿及腌制品制作时所添加的通常是亚硝酸钠,即便加的是硝酸钠,也要自然降解成亚硝酸才起作用。大部分亚硝酸再继续分解产生一氧化氮(NO),它非常容易和肉类中的红色素,也就是血红素,发生牢固结合,让红色的血红素变成“氧化氮血红素”。氧化氮血红素不怕热,即便加热,也保持美丽的粉红色。而没有处理过的血红素则不然,一加热就变成褐色。这就是加亚硝酸盐发色的科学基础了。——所以,烹熟之后还由内到外保持粉红色,说明肉类经过亚硝酸盐处理了。

腌肉料中的亚硝酸钠大部分分解变成一氧化氮,钻进血红素当中之后,仍有少量亚硝酸存留在肉类中,但含量需要严格控制。按我国标准(GB2760-2011),肉制品中的亚硝酸盐许可残留量在30-70毫克/公斤之间(西式火腿类不能超过70mg/kg,肉罐头50mg/kg,其他肉制品不能超过30mg/kg)。

因此,制作火腿、香肠等肉类腌制品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乳酸菌”帮忙来形成亚硝酸盐。这是第一个错误。

火腿和酸奶同吃并不会产生致癌物

错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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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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