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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油烟直排扰民起纠纷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网络 浏览:  

  餐饮经营场所排放的油烟,不仅会增加空气中的PM2.5浓度,还含有多种污染物,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和人们身体健康。近年来,在柳州市区,小区以及居民楼下餐饮店排放油烟扰民的问题,成为居民和餐饮店产生纠纷的热点,餐馆排烟扰民等引发的纠纷也不少。

  居民:

  饱受油烟污染之苦

  今年7月至今,高新一路的东城印象小区的几栋住宅楼,常受楼下饭馆餐厅的油烟污染。住户投诉称,该土菜馆的油烟直接排在3楼平台也就是4楼住户窗边,浓烟滚滚,居民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干扰。住户认为,根据广西《环境保护条例》中相关条款,在住宅楼内设置饮食单位不符合规定。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多次对排气管道进行封堵,其间还与店方人员发生过肢体冲突(今报10月2日、19日曾报道)。

  记者走访发现,餐饮店油烟排放扰民的现象较为普遍,被投诉较多的主要是混合商住楼,以及马路市场的烧烤摊。

  东方百盛3栋4楼的业主告诉记者,由于楼下3层开有大型的餐饮店,4楼的几户人家常年受油烟和噪音污染。“噪音和油烟味太大了,我们几乎不敢开窗户。”业主们说,因为该问题不解决,他们已很长时间没交物业费了。

  10月18日下午,在4楼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4楼平台看到,一个角落里放着两组中央空调的机组,正在呼呼运转。约20米外就是4楼的几户人家,走到中央空调机组附近,一股明显的油烟味上扬,“每天都是这样排,你说我们怎么活?”业主们大倒苦水。

  在桂中大道津龙苑小区,不少业主对临街商铺直排油烟也很头疼,“每到饭点,餐馆直排的油烟搞得楼上烟雾缭绕,我们窗户不敢开,衣服不敢晒。”

  记者看到,该小区靠近桂中大道的临街商铺有3家大型的餐饮店,各自有排烟管道。在“菌临天下”餐饮店的一侧,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型的排烟管道,上方不远处就是居民家的窗户。管道出气孔的上方墙壁已黝黑,下方则有明显的油渍。

  白沙路和锦绣路口有一大片烧烤摊,每天晚上油烟齐飞,让锦绣路四季花都小区2栋、3栋居民苦不堪言。他们没少向城管等部门投诉,但每次“治理过后又是一片繁荣”。

  对此,该小区物业也深感无奈,“烧烤摊油烟扰民,不少业主都认为是物业的责任,并通过拒交物业费抗议。对临街铺面的烧烤店,我们劝过多次,甚至停了一两次电,但都没有用。而马路边的烧烤摊根本不听物业的,我们没少向城管、政府热线反映,但并没有改善。”

  餐馆:

  油烟直排比比皆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柳州市区,有相当一部分餐饮店在开业前没有经过环评,也没有建设专用排烟道,就私自将油烟外排,从而引发不少纠纷。对此,有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并不知道有法律规定要经过环评,而且,因为建设专用烟道导致成本增加,很多人干脆“砍”掉了,这种情况在小餐馆更常见。

  记者在跃进路、红岩路、北雀路等走访发现,不少小餐馆直接当街炒菜炒粉,油烟直接外排,让楼上住户叫苦不迭。对此,不少店主表示,油烟直排比比皆是,而且,他们的排放量很少,根本不需要专用排烟道和对油烟进行处理。

  而一些大餐馆,由于屡遭投诉,对排烟问题相对重视。

  东方百盛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3栋4楼下的“味道制造”餐饮店,其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往28楼楼顶,并有环保部门的相关证件,并不存在违法排放油烟等问题。

  该餐饮店的吴经理介绍,该店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并经过净化处理,“在4楼平台闻到油烟味,可能是其他地方的油烟排放所致。”4楼平台上,确有一台机组是该店的,但已经过消音的技术处理,此前并未接到过相关投诉。他们将派工程师前往查看,如果确实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将进行整改。

  “菌临天下”餐饮店邓经理介绍,他们具有相关的环保证件,虽然去年12月曾因油烟排放不达标被业主投诉,但目前已进行整改,整改后便没有接到投诉,“新的油烟净化器才换了不到一年,应该没有问题”。至于侧面墙壁的油渍污染问题,邓表示,近日会请专业清洗公司进行清洗。

东城印象一楼某土菜馆负责人韦先生称,他们的厨房使用的是管道天然气,有抽风系统等,还有独立的排烟管道。此前,他们多次改造排油烟管道,但有4户业主阻挠。后来,经过房开及物业、社区等调解,最终于10月16日改造好。

  据房开介绍,东城印象是商住楼,商业面积较大,这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许可的。因个别业主阻挠,导致某土菜馆油烟排放整改延迟。目前,城中区环保局拟对该餐馆处罚20万元。其经营者已将整改结果汇报给政府热线及环保部门,并接受环保部门复核。

  环保:

  违规排放将受处罚

  城中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自治区环保厅对广西《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解释,“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和产生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经营场所”。其中“油烟污染”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住宅楼和不具有餐饮业规划用途的、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的饮食业经营场所产生的油烟排放;二是具有餐饮业规划用途的并具有专用烟道的,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的餐饮业经营场所所产生的超标准油烟排放。

  该负责人解释,按照该条规定,混合的商住楼如果没有专用烟道,是禁止大型的餐饮业进驻的;如果有专用烟道,且油烟排放经过相关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才能通过环评并进驻。而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的排烟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对于津龙苑小区临街餐饮店油烟排放污染问题,该负责人解释:“津龙苑是老小区,很早之前就批了,符合当时的规定,虽不符合现在的规定,但也只能要求整改,而不能取缔。我们曾要求‘菌临天下’进行整改,平时也会监督,如果发现油烟排放不达标,将要求他们再次整改。”他还说,东方百盛小区具有专用烟道,且“味道制造”餐饮店具有油烟净化设备,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编辑: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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