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昨日,记者随机选取市内多家餐厅并以顾客身份预订包厢,发现仍然有少部分酒家设有包厢最低消费。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目前尚未有相关的细则出台,到底是由哪个部门进行执法仍未清楚。 走访:仍有部分餐厅收最低消费 11月1日《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到现在已有三天,昨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致电了市内西区、东区、石岐等区的多家饭店,发现部分食肆包间仍然设有最低消费。 记者分别致电了六家饭店,其中四家明确表示不设包间最低消费。有部分还表示,在办法未出台之前就已经取消了包厢消费。而有两家则表示最低消费为480元,而接线人员并不清楚目前有这一规定。 有酒店负责人表示,除非是要宴请重要客人,否则都会选择大厅,而且很多时候大厅都会推出特价菜,精明的市民反而会选择大厅。 疑惑:谁来执法不明确 中山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一直以来,对包厢最低消费的讨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明令禁止是第一次。《办法》中首度明确了处罚细则:“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以往消委会也曾接到过关于最低消费的投诉,但是大多数都是由于经营者未在事前告知消费者而造成,“《办法》出台之后,消委会也将根据新办法为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要执法就要找相关的主管部门。” 据了解,在《办法》中只阐明是由“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执法。但与饮食行业相关的部门有经信、物价、工商和食药监等,但中山到底是由哪个部门进行执法,记者询问多个部门都未获得明确答复。 业内人士:取消最低消费后成本会转嫁消费者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饮食业人士表示,设置包厢的本意就是为消费者提供更高级别的服务,成本增加收费自然会增加,即使最低消费被强制取消,商家仍是有可能选择其他方式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例如将包厢和大厅菜价区别收费,设置两个价,又或是向使用包厢的消费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些都难免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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