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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镉限量卫生标准
2004年06月09日 来源:网络 浏览:  

【GB 15201—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8-10批准 1994-08-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镉允许限量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蔬菜、水果、肉、鱼及蛋类等食品。
  2 引用标准
  GB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3 食品中镉限量指标
  食品中镉限量指标见下表。

品  种

指标(以Cd计),mg/kg

  粮食

大米≤

面粉≤

杂粮(玉米、小米、高粱、薯类)                  ≤

0.2

0.1

0.05

蔬菜          ≤

0.05

肉、鱼        ≤

0.1

蛋            ≤

0.05

水果          ≤

0.03

    4 检验方法
  按GB 5009.15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华西医科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其乐、韩驰、杨惠芬、王淮洲、顾伟勤、田永碧。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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