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食闻天下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济南“最低消费”喊停半月餐馆仍违规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网络 浏览:  

  今年11月1日起“最低消费”正式由《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叫停,其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违反规定,餐饮企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如今,《办法》已生效半个多月,但记者调查时发现,济南有些酒店仍设有包间内的“低消”,一些咖啡馆中也有15-30元不等的人均最低消费。

  个别包间最低消费4000元

  记者以订餐为由,走访了济南多家中高端酒店,不少酒店只要进包间就餐,就会遭遇最低消费。四季明湖酒店明湖楼的工作人员称,大厅和普通包间都无最低消费,“只有贵宾间有最低消费,8人贵宾间是1500元,16人的是4000元。”记者询问贵宾间和普通包间区别时,她说贵宾间有窗户,用餐时就能欣赏到湖景。

  位于龙奥北路附近的某餐厅,虽然没有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但要收取15%的服务费,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以自带酒水,且不收开瓶费。”千佛山附近的鑫帝海鲜楼包间内的人均最低消费为80元。而旅游路的鱼翅皇宫、大明湖路的皇宫鹊华居都没有设置最低的消费门槛。

  当记者询问酒店工作人员是否知道“低消”已被国家喊停时,大多数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记者调查时发现,年轻人比较常去的高第街56号、茉莉餐厅等时尚餐厅,都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变相加收服务费、开瓶费等额外费用。

  咖啡馆“低消”最普遍

  “好像每家咖啡馆都有最低消费,现在济南咖啡馆这么多,每次进店消费30元以上很正常。”市民韩女士说,这基本是每个消费者的“常识”,只要进咖啡馆,就肯定会有最低消费。与韩女士不同,吕先生认为咖啡馆这样做很不合理,“有一回我跟朋友约好在一家咖啡馆见面,但后来朋友突然有事来不了,服务员只给我上了一杯柠檬水,我走的时候说我必须消费15元才可以离开。”他觉得被店家的最低消费给“坑”了。

  “事前告诉我可以,事后再说的我会拒绝买单。”市民黄先生表示,只要最低消费价格合理并且事先说明,他一般不反对设置消费门槛。在泉城路、山师东路、佛山街等繁华路段的咖啡馆,九成以上的店家会在菜单上标明,或口头告知最低消费金额,大多是二三十元。

  圆缘园、上岛咖啡、两岸咖啡等连锁或加盟咖啡馆消费门槛略高。圆缘园环山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消费为288元,“可以免费玩4个小时,只要点够288元的东西就可以,超过4小时,每小时要加收20元。”而上岛咖啡厅的大厅与包间都设有最低消费,大厅人均“低消”20元,包间非会员的最低消费标准为188元。两岸咖啡舜耕路店也是根据包间的大小设定了“低消”,分别为小包150元,中包230元,大包330元。

  遭遇“低消”如何应对

  此次《办法》中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在该《办法》出台之前,法律条文早已不认可“低消”的存在。“消费者去店里消费和商家提供服务的过程,可以从合同法上理解,双方是对等的关系。”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南称,如果店内设置了最低消费,关系就变得不对等,甚至是对消费者的歧视。

  事实上,最低消费的设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法律早已对“低消”不予支持,但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李南说:“《办法》的出台是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更加明确化,也算是对行业的规范。”《民法》中有关消费的规定表明消费者有自主、自愿权利,而最低消费

  就像是餐饮行业在选择、歧视消费者。

  李南表示,如果消费者遭遇了“最低消费”的不平等待遇,最好还是找行政部门去投诉、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但相对的司法成本较高。一般消费者协会会向商务部门投诉,之后商务部门会责令违规的餐饮行业更改。”另外,如果该酒店已经有违法所得,会被处以3倍以上,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编辑:Elaine]

推广信息
“深圳饮食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idri@szeat.net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service@szeat.net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深圳饮食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深圳饮食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广告联系:0755-83268082 邮件:service@szeat.net
主办单位 | 深圳市美食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深圳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 深圳市巨邦企业总公司
联络函 | 联系方式 | 公司介绍 | 法律声明 | 资质证书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深圳市美食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65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