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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
2004年06月09日 来源:网络 浏览:  

0.07

 
2,4-二氯苯氧乙酸(17.027)

0.01

残留量:≤2.0mg/kg

稳定态二氧化氯(17.028) 果、蔬保鲜

0.01

 
鱼类加工

0.05(水溶液)

稳定和凝固剂

硫酸钙(石膏)(18.001) 面粉处理剂

1.5

作为过氧化苯钾酰的稀释剂

豆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氯化钙(18.002) 豆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氯化镁(盐卤,卤片)(18.003)
丙二醇(18.004) 糕点

3.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18.005) 酱菜、罐头

0.25

柠檬酸亚锡二钠(18.006) 蘑菇罐头、果蔬类罐头

0.3

葡萄糖酸&内酯(18.007) 鱼虾保鲜

0.1

残留量:0.01mg/kg

香肠(肉肠),鱼糜制品、葡萄汁、豆制品(豆腐、豆花)

3.0

 

发酵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不溶性聚乙烯吡咯烷酮(PVPP)(18.008) 啤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甜味剂

糖精钠(18.009) 饮料、酱菜类、复合调味料、蜜饯、配制酒、雪糕、冰淇淋、冰棍、糕点、饼干、面包

0.15

以糖精计,高糖果汁(味)饮料按稀释倍数的80%加入

瓜子

1.2

话梅、陈皮

5.0

可与规定的其他甜味剂混合使用


  表1(续)  

类别

食品添加剂名称(代码)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甜味剂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9.002) 酱菜、调味酱汁、配制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冰淇淋、冰棍、饮料

0.65

 
蜜饯

1.0

陈皮、话梅、话李、杨、杨梅干

8.0

异麦芽酮糖醇(氢化帕拉金糖)(19.003) 雪糕、冰棍、糖果、饮料、糕点、饼干、面包、果酱(不包括罐头)、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甜味素)(19.004) 各类食品(罐头食品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添加甜味素之食品应标明"苯酮尿症患者不宜使用"
麦芽糖醇(19.005) 雪糕、冰棍、糕点、饮料、饼干、面包、酱菜、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山梨糖醇(液)(19.006) 鱼糜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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